6.3 密封试验


6.3.1 试验要求
气压密封试验装置用氮气或压缩空气,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.6级,试验装置的气压源应满足升压速率在使用压力范围内可调。
检漏试验用水温度不应低于5℃。
6.3.2 氮气瓶组、减压孔板组件、排气组件(带阻尼孔的除外)、油气隔离装置正向、连接管等部件气密性试验。
将被检样品进口与气压源相连,封闭样品其他出口,以不大于0.5MPa/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。将样品进入水中,样品至液面深度不小于0.3m,在规定的压力保持时间内检查样品渗漏情况。
6.3.3 氮气释放阀、减压阀、减压孔板组件、流量调节阀等部件气密性试验
将被检样品处于关闭状态,使部件的进口端与气压源相连,以不大于0.5MPa/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。将样品浸入水中,样品至液面深度不小于0.3m,在规定的压力保持时间内检查样品渗漏情况。
将被检样品置于开启状态,封闭所有出口,重复上述试验。
6.3.4 排油管路、油气隔离装置反向、排油阀、检修阀、断流阀等部件液压密性试验。
试验设备与试验方法与6.2规定的相同,在规定的压力保持时间内检查样品渗漏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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